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文件
萧政教督〔2018〕3号
关于开展萧山区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第二轮
终期督导评估和第三轮规划论证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督〔2017〕94号)精神,《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萧政教督〔2018〕1号文件)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第二轮终期督导评估和第三轮规划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1.规划达成:《学校(2013学年~2016学年)发展规划》的终期目标达成情况。
2.规划认证:《学校(2018学年~2021学年)发展规划》的论证。
二、各中小学校终期评价和新的规划制订
1.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
2.完成内容:
(1)为了与下一轮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萧政教督〔2018〕1号)文件要求,在提供的发展性评价指标基础上,在“学校自主设定目标”这一栏空白处,结合本校实际选择一个或几个重点发展项目,制订学校完整的评价指标。
(2)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校年度目标任务和前期实施情况,对照 “学校自主设定目标”的完整指标体系,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轮的终期自主评价工作,填写《萧山区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评估表》(详见附件1),并将评估表格完成后统一上交各片责任督学区存档。
(3)各中小学要将第二轮的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新一轮发展性评价的发展起点,在2018年10月31日前制订好新一轮(2018-2021学年)发展性规划(本次不再提供统一的模板,由学校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定),并经由教工大会审议通过。
三、片抽查评估
(一)终期评估
1.成立评估组。
2018年11月1日~12月20日,督学责任区成立督导评估组,督学责任区主任兼组长。区域广、学校多的责任区可以考虑组成两个评估组。建议根据各校的评价指标体系,组员分块分工,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反馈。督学责任区提供人手一份《□□学校(2013学年~2016学年)发展规划》,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
2.学校需准备的资料。
被抽查到评估的学校(见附件2)要准备好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自评报告(自主命题)可由四部分构成:基本情况、终期目标达成情况和经验小结、终期目标未达成情况和原因分析、规划目标修正和今后打算。在自评规划达成情况的同时兼及课程改革和规范办学的情况,自评报告篇幅以5000字左右为宜。佐证材料的组档以方便、实用为原则,不必按评估方案逐条建档,建议把学校终期目标达成情况按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三方面组档,内容丰富的还可以在此下设若干子科目,在充分自主展示学校发展特色亮点的基础上,要注意佐证材料内容与自评报告观点的关联性。
3.评估步骤
(1)听取汇报(半小时以内);
(2)查阅资料;
(3)学生问卷和座谈(规范办学和学生发展);
(4)教师代表问卷和座谈(师德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和课程改革);
(5)班子成员座谈(班子建设和学校发展);
(6)现场察看(物化增量和环境文化);
(7)分析汇总;
(8)现场反馈;
(9)校方表态。
4.资料上交
各督学责任区请于12月20日前把评估学校《萧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评估表》(附件1)、《萧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反馈表》(附件3)和本督学责任区《萧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评估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稿打包发至督导科吴娟同志邮箱:8207060@qq.com。同时评估组在品鉴各校发展报告质量、权衡现场评估情况的基础上,按评估学校数50%的比例,推荐学校发展报告,请附上评估组的评语(可以从《反馈表》(附件3)中提取),单独打包,也发上述邮箱。
(二)新一轮发展规划论证
被抽查到评估的学校要准备好新一轮的发展规划,督导评估组在完成被抽学校的终期评估后,结合评估情况对学校上交的新一轮规划进行论证。
四、报告发布
12月20日~31日。督导科汇总、整理各督学责任区的终期督导评估情况,以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名义发布《萧山区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评估报告(五)》,在系统内公示,同时以督学责任区推荐的学校发展报告为素材,在《萧山教育信息网》上开设《学校发展性评价》专栏,为学校发展策略修正、领导决策、系统和社会评价提供参考。
附件: 1. 萧山区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评估表
2. 萧山区小学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评估对象名单
3. 萧山区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反馈表
4. 萧山区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终期督导汇总表
5.萧山区高中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自评表
6.萧山区义务段公办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自评表
7.萧山区义务段民办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自评表
8.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9.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
10.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抄送:浙江省教育厅督导处、杭州市教育局督导处、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杨晓峰副区长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 7月26日印发